(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4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和艺考招生深化改革同步实施落地之年,政治敏感度高,社会关注度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而且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艺考招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高校要从维护考生切身利益、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艺考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从严从实、统筹规范做好艺术类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水平,确保艺考工作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二)加强考试规范管理。
各地各高校要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应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认真梳理和排查考试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落实落细相关工作。要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组考管理:一是严守试卷安全关。加强和完善试卷的命题、制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严防试题失泄密,严控考试信息外泄,确保组考安全保密;二是严管考试入口关。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办法,积极配备智能安检门,严格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作弊工具入场;三是严抓考试组考关。严格遴选考评员、监考员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教育,认真落实监考员、考评员、考场等随机编排的“多重随机”工作机制,加强播音线路、设备的运维和保障,坚决打击资格造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行为;四是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课考试评分标准,加强考评人员管理,细化考评流程,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评分质量和安全。
(三)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深入落实“平安高考”和“阳光工程”有关要求。高校在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特殊要求一旦公布,不得变更,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如高校的录取规则不明确或未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而引发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解释并给与妥善解决。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多级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认真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工作要求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