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破格录取考生校考成绩同分依次按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三)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
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官网,查询相关录取信息。最终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八、助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