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的省级统考合格,统考成绩不合格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3.音乐类(器乐主项)统考招生专业对器乐种类的要求为:只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竖琴、小号、长号、大号、圆号、次中音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钢琴、手风琴、电吉他、电贝司、二胡、中胡、高胡、琵琶、扬琴、中阮、大阮、柳琴、古筝、笙、竹笛、唢呐、中西打击乐(定音鼓、马林巴、小军鼓、木琴、爵士鼓(架子鼓)、排鼓、大堂鼓、板鼓、铙钹、大锣、小锣)器种考生。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入校后复检,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招生专业要求提醒考生如下: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绘画、中国画、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