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生资助工作根本任务,形成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的统筹协调资助育人机制,在各个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关注和倾斜,现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方式,以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为辅助措施,以开展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为载体的学生资助体系。
目前,我校提供的资助项目包括:
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学年/人,二等3150元/学年/人)等,发放标准依据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学年/人,二等1000元/学年/人,三等600元/学年/人);单项奖学金(500元/学年/人),发放标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程序,我校严格依照国家及辽宁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师生监督。
六、录取办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