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人4800元/年,二等助学金每人3150元/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其它承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在校期间,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难以维持其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的,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院校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各省投档综合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2)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都相同情况下,分别按如下规则:
①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以文化课总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