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录取(含调剂)阶段,考生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八、入学事项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九、其他
如遇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及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时,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使用校考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校考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我校未来将结合专业培养需要,逐步提高考生文化素养要求。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我校艺术史论专业不再组织校考招生环节,将在部分省份相应普通本科批次投放分省招生计划,符合条件考生即可报考,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招生省份和名额以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信息发布渠道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