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四、专业考试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级专业统考,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即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专业统考,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即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类别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市、区)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如果生源省份没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文化课满分*50%。其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统考成绩,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