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
(一)艺术类统考批次
1.参加各省(区、市)艺术类省级统考的专业均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使用对应科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执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2.安排在各省(区、市)艺术类统考批次录取,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后续发布的《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普通类批次
1.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均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批次录取,执行相应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的专业单科成绩不作要求,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三)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针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选考科目要求。
(四)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