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所有校考专业均为不分省计划,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录取时文化课成绩均不含加分。
校考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侨学生考试(简称联招)且达到艺术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合格的台湾地区考生,还可使用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向我校申请就读。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统考专业
统考专业录取时,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根据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批次设置要求及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审核录取。
五、其他
1.考试期间我校将对考生进行人脸、人证识别,一旦发现有冒名顶替等考试舞弊或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我校将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
3.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宿舍,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北京海淀校区、丰台校区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650-1200元/年;海南国际学院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海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收取,以试验区公示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