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原则:
具备高中毕业水平,报名学员当年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的75%,可免测试入学。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为准;
日语n4等级以上或高考日语100分以上,可免语言测试入学。学员提交免测审核材料如有造假等违规行为的,不予录取;
报名学员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入学面试;
教育发展中心将通过面试及心理测评的方式对报名学员的身心健康情况进行审核,对隐瞒病情、身心情况未达标者不予录取;
未达到免语言测试标准的学员需参加由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的语言内测。如成绩未达到60分,或在语言内测中有作弊等违规行为的,不予录取;
艺考生需提供作品集或艺术校考(联考)成绩。
(四)报名材料:
报名申请表;
高中毕业证、高考成绩单、相关日语成绩单(如有可提供);
学员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电子版白底1寸彩色照片;
艺术专业需提供相应作品。
九、学员入学奖学金计划
申请标准及发放政策
高考成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为申请基本线,满足基本线可申请减免所在项目收费标准的1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