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问答
问题01
《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现行艺术类专业考试一定程度上存在省统考覆盖范围不够、高校校考规模较大、考生考试负担较重、高校校考组织压力较大等方面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考招生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家首次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发布的纲领性、指导性意见,从体制机制上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性改革和完善。
根据《指导意见》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多方调研、充分论证,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问题02
吉林省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从哪一年开始执行?
答:我省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开始执行。
问题03
关于《艺考招生专业目录》的主要内容。
《艺考招生专业目录》是各地和高校开展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目录正文和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两部分。
目录正文包括“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两部分。根据《指导意见》,2024年高考起,“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按照考试科目和内容相关度,分为“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戏曲”7个科类。
问题04
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统考的功能和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