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3.学校在河北招生的本、专科艺术专业,在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4. 学校艺术类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和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时尚表演与传播、书画艺术、书画艺术(书法)、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达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5.学校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本科)、体育艺术表演(专科)在河北省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录取时: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生源省(区、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6.学校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该专业在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