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务必提前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和安检,避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要按照考点现场标识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安检,不得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
(四)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手环及其他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电子设备等)或具有存储、查询、录音及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书籍、报刊、参考资料、草稿纸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如有携带,在进入考点前自行托管保存。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为顺利通过安检,考生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
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五)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照相工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违规考生处理程序》处置,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