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夹在画板左上角以便核验。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卷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使用黑色水笔准确、清楚地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书写任何字迹。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八、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卷、答卷,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九、色彩科目考试时考生可以提早30分钟吹干答卷后上交,考生交卷由监考确认无误后应及时离开考场和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排队吹干答卷后上交。
十、素描和速写(综合能力)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静坐等候,待监考人员收卷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一、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