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场安排,原定于2022年12月10日进行的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调整为2022年12月11日进行,面试时间不变。调整后考试安排如下:
1.笔试于2022年12月11日进行,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2.面试自2022年12月12日起开始进行,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1.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为必考科目。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2.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3.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且加试科目必须不同于主试科目。满分为20分。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声乐曲目库和伴奏音频已经公布,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拟参加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的高三学生及往届生凭本人考籍号登录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站(网址:music.njnu.edu.cn)自行下载伴奏音频。
2.网站公布和下载的音频资料仅限考生本人练习使用,严禁任何媒体、网站、个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进行转载、出售、发布上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用于商业目的或发行,否则必须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考生须注意分辨曲谱版本,防止因使用的曲谱与伴奏音频不一致而影响考试。有关曲谱可参考《走进音乐殿堂·高考声乐作品·中国卷(上、下)》(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和《走进音乐殿堂·高考声乐作品·外国卷(上、下)》(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附件: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声乐曲目库.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