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
)按不超过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四)校考考核
7月4日前举行校考考核,含专业测试和体育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各专业测试形式、成绩折算办法以《测试指南》为准。(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视北京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1.专业测试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以及专业相关领域学习兴趣、发展潜力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参考材料使用。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查范围不限于中学教学大纲。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原则上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肺活量、立定跳远、50米跑。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占85%,校考成绩占15%。校考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时同分比较的优先条件之一。
2.确定录取名单
学校根据分省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名单,宁缺毋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体育测试成绩。在拟录考生中,根据校考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学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7月5日前公示录取标准。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