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录取结果
十、其他事宜
1.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会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处实行全程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免费咨询电话:400 828 1969
招 办 直 线:0512-57650530
招 办 传 真:0512-57650546
咨 询 q q:1191134134 113113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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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地 址:江苏省苏州昆山市巴城湖滨北路288号
邮 编:215311
学 院 网 址:www.szetop.com
十三、本章程由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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